
起重、吊装知识
一、 安全操纵的一般规定
(1) 施工前应由技术职员同有施工经验的工人研究制定方案,向参加操纵的职员进行技术交底,并要求操纵时精神集中,服从同一指挥。
(2) 留意施工环境,检查作业范围内有无危险地段和排挤电力线路及其它障碍物。必要时应设禁区。作业职员视危险程度挂安全带,戴安全帽。
(3) 所有受力杆件、钢丝绳、起升动力及锚固设施均应校算其受力强度,安全系数不小于3.0,钢丝绳安全系数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:即缆风绳为3.5;缆索起重机、承重机3.75;手动起重设备4.5;机动起重设备5'6;作吊索无弯曲6'7,作捆绑吊索8'10(其钢丝绳因磨损、断丝应按标准折减受力强度至报废)。
(4) 所有拖拉绳(缆风绳)需用直径12.5mm以上的钢丝绳,且需设专用地锚。不准拴在电杆、树木或脚手架上。地锚必须根据受力大小按标准埋设、选位适宜,拖拉绳与地面夹角不宜大于45°,如条件有限应适当加深地锚埋设以增大垂直方向的压力。
(5) 起重用钢丝绳只答应插接,插接长度应为20'25d(钢丝绳直径)且不小于300mm,凡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答应有任何形式的接头;用于拖拉绳的可以卡接,卡子方向应一致,间距为5'6d,U形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,压板应压在受力绳上;绳索(千斤绳)两头插成环套的插接长度应不少于15d且不得短于300mm。
(6) 使用几根钢丝绳作索具或用一根钢丝绳绕成几个分支起吊重物时,必须使每根或每个分支钢比绳均匀受力,钢丝绳与地面水平夹有不得小于30°。

设备吊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:
1.主吊点应设置在设备重心以上。
2.主吊点的纵向位工应使吊装索兵受力及辅助吊车的级荷分配合理,并使索具具有足够的工作空间。
3.主吊点的周向位里不得使设备盆心偏离设备中心线,且便于设备就位后主吊钩脱钩,
4.核算设备吊点局部强度和称定性,必要时,应设里支撑梁或采取局翻咖固措施。
吊车吊装工艺计葬应包括:
1.主吊车和辅助吊车受力计算。
2.吊装安全距离核算.
3.吊耳强度及设备局部刚度和稳定性核算,
4.吊素安全系数计算.
5.地签处理设计及计算。
起重吊装安全技术
1. 撬棍
橇棍是一种工具式拉杆,长度一般为1.5m左右,在使用中应留意以下几点。
(1) 撬棍工作时要承受较大的弯矩,选用时其外形、大上应便于操纵;不要用其它杆件替换,以免造成难以操纵或折断、压扁、变形等。
(2) 撬拨重物时,支点要选用坚固构件,不要用易滑动、易破碎或不规则物体,以免因打滑而伤人。
(3) 高处使用撬棍作业时,其临边危险处禁止操纵。防止撬棍滑脱,人体重心失控,造成职员坠落。
(4) 使用撬棍时,不可随意加长和松手,防止滑倒,掉落伤人,多人同时作业须有同一指挥。
2. 滚杠
滚江是人工搬运重物进行短间隔运输时,将重物与地面的滑动磨擦转为转动磨擦的圆形杆件。它可大大地减小重物与地面的磨擦力,但在使用中应留意以下几点。
(1) 同一重物下所用滚江一定要保持规格一致,即直径、是非、材质相同。滚江长度须大于重物底宽,且两端应露出不少于15cm的长度。
(2) 在摆放滚江时,应留意手的位置,当滚杠为钢管时,应拇指在外,其余手指伸在管内以免压伤手指。
(3) 滚江在转动时应留意观察,发现有歪斜、偏位时应用大锤或撬棍拨正,严禁用手、脚直接与滚杠接触。
(4) 滚杠可用圆木、圆钢、网管或钢管内灌进砂子、混凝土做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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